| 为了使您的价格(收费)投诉能够及时、准确地得到调查处理,投诉受理能够顺利进行,
请您在投诉时注意以下投诉要件:
1、投诉的问题,应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价格(收费)行为;
2、必须有明确的被举报人;
3、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未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二年期限;
4、投诉的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具体的价格(收费)行为,并提供消费票据复印件,有详细清单的应附上清单;
5、投诉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可查询办理结果或拨打12358投诉电话查询。
为了能及时处理您的问题,请如实
填写右边表格,进行网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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