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价格鉴定: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价格认证:接受当事人委托,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认证。主要包括依法对国有资产、房产、地产、各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各类抵押物、拍卖物、过期无主物、留置物、保险理赔索赔等物品价格的认证以及对需要认证的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认证;接受单位或当事人委托,对各类中介价格评估机构的结论进行论证。

价格纠纷调解:接受当事人委托,进行价格纠纷调解。

咨询服务:接受委托,为部门、行业或企业的调价定价工作提供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咨询;
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委托,办理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